2016年8月16曰,省派扶贫工组成员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、宜阳县县委常委、副县长徐哲,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、嵩县县委常委、副县长王九位,郑大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、嵩县副县长毛安福一行到福昌阁考察。宜阳县韩城镇党委书记,洛阳市文物局驻福昌村第一书记陪同考察。
福昌阁位于宜阳县城韩城镇福昌村,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据《宜阳县志》记载,隋朝曾在此建福昌宫。现存建筑始于明代,清嘉庆二十四年后曾进行过全面修葺,近年又重新翻修。
在考察的过程中,扶贫组一行通过现场实地观察交流的方式,对福昌阁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考察,并对福昌阁今后的开发、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,提出了有益建议。
(供稿:张龙丹)